大型宗教活动审批
风水知识 2021-12-14 16:38www.xyhndec.com家装风水
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,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、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建筑、设施、场地符合安全要求、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安全责任明确、措施有效、拟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或者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(以下简称寺观教堂)三年内举办的大型活动没有不良安全信息记录;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,应当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。
行政许可申请材料
申请书,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、内容、地点(路线)、起止时间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,参加活动的人数、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等情况。
安全工作方案,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、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,场所建筑、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,车辆停放、疏导措施,现场秩序维护、人员疏导措施,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应急措施等。
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。
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上述行政许可条件第二项、第三项、第四项的说明和承诺书。
有关部门对拟用于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建筑、设施的安全鉴定文件。
上述行政许可条件第七项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行政许可程序
举办活动的宗教团体、寺观教堂在拟举行活动日的3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。
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受理申请后,应当听取活动举办地设区的市级、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,作出许可决定。邀请境外宗教组织或个人参加的,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行政许可办理期限
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从2012年11月15日起开始。